温都讯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关于开展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开展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温州、绍兴、嘉善、义乌被确定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目前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订,最后方案要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通知要求,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全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市结合实际,在制订实施支持政策、扩大供应、发展专业化机构、搭建监管服务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副教授潘安平认为,温州开展住房租赁试点,有助于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次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这对温州来说,也是一种责任。”
潘安平认为,当前温州土地供应量比较大,温州的实施方案可以考虑将租赁住房的建设纳入土地出让的条件。另外,温州的实施方案还要结合当前的人才引进工作,“城市真正要有活力,还是需要吸引人才。我们要吸引人才来温州,特别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来温州创新创业,让他们一开始就买房不太现实,对于这部分人的住的问题,需要通过租赁的方式来解决,通过租赁市场来补这块短板。” 温都记者 吕进科
通知部分摘录
到2022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最低比例
城市不得低于20%,县城不得低于10%
各试点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租赁市场需求、房价水平、人口流入量、经济发展等因素,研究确定2018~2022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最低比例要求,城市不得低于20%,县城不得低于10%。
试点市、县应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租赁住房用地,通过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将开发商自持住房纳入租赁住房管理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对配建租赁住房、自持租赁住房等加强监管,制定有关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支持各地探索将已征收为国有的村集体留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试点市、县政府按照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国有企业的标准,确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或者将已持有的存量房源用于租赁。各试点市、县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制定支持政策,进行重点培育引导。
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加强中介从业人员培训,促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落实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
试点市、县财政要安排适当规模的资金,专项用于奖励扶持住房租赁优秀企业,引导、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